第十四章,欢迎来到,加州旅馆
“嗯...就这首歌吧。”李果搜刮了下自己的回忆,搜索了最适合的歌曲。 duang的一下搜索。 本来李果想着钻个空子,在搜索栏那里打上【曲谱和台词】,这样1000块钱搜索一次就成了。 结果这超级氪金系统不是一般的鸡贼,两个问题,2000元钱,概不赊欠,绝不打折。 不愧是超级氪金系统,在坑钱的智慧上连腾某都自愧不如,一点小福利都不给,简直跟X易一样... 稍微练习了下曲子后,李果就能够弹唱这首歌了,古典吉他技能 1比想象中的还要给力。 按照标准来看的话,这 1相当于前世考级的5级了,可以说是真正的入了门槛,基本流行乐曲子都可以弹奏。 傍晚,在吃了一顿刘茜茜亲手炒的青椒炒蛋后,挂着新买的吉他来到了静语酒吧前。 夜晚,属于每一个寂寞的人—— 从这个时候开始,酒吧的人才会多起来。 进来之后,李果发现这静语酒吧里已经有不少人了。 和米兰雅说的一样,这酒吧的客人绝大多数是七老八十的老头子。 除了人类以外,还有几个老矮人,穿着上世纪美利坚嬉皮士流行的带铁刺的皮衣,正举着啤酒吨吨吨。 和印象中的大嗓门不同,这几个矮人喝酒很安静,就只是在默默的吨吨吨,仿佛被岁月燃烧尽了激情,激情度和他的大胡子长度成反比... “哟,你来啦。”娃娃脸酒保笑了笑道:“这些就是我们的客人了,你如果能得到他们的认可,老板就会聘请你...还有,现在可还不到你呢,我们的老驻唱来了,等她下班就到你了。” 李果看着抱着民谣吉他的妹子在弹奏乐曲,但并没有唱歌。 弹唱弹唱,民谣吉他只弹不唱总是差了那么点意思。 “她的喉咙出了点小问题。”娃娃脸酒保顿了顿说道:“都怪最近金拱门的五层炸鸡汉堡太好吃了,弄得咱的大妹子喉咙上火是相当严重...” 喉咙上火可还行,要素过多,不知道该从哪里吐槽。 李果坐着等这大妹子下班,同时这酒吧进进出出的都是一些老家伙,年纪最小的也有中年了。 “你们这酒吧有什么吸引老家伙的要素么?” “当然是因为开的久了,酒吧开的够久,回头客自然就多了。” “开了多少年?”李果也发现这酒吧开的蛮久的,很多装饰风格都是上世纪80年代的那种。 “50年了吧,老板很年轻的时候就在这里开店了。” “50年。”李果有些意外,这老板现在也很年轻啊,随即就想到了,这精灵是长生种。 特别是人家精灵前边还加了个【高等】俩字,一股子氪金玩家为所欲为的感觉。 小酒保一边擦拭着杯子,一边说道。 “其实这酒吧几年来生意也在逐渐变差啊,一来是咱们店的消费其实还蛮高的,二来是现在酒吧开的太多了,各种花里胡哨的要素能够吸引人,而我们老板...嗯,他就比较懒,也不想改善什么,反正能做多少是多少,反正他就想着一些老顾客能满意就好了,其他的都不管。” 这种人在前世被称之为【佛系】,天塌下来都能眯着眼睡觉的佛系老哥。 很快,另一边的驻唱就结束了一天的工作,背起了吉他,来吧台连忙道歉,操着沙哑的声音说道。 “抱歉抱歉,前几天炸鸡吃多了上火,替我帮老板道个歉哦。” “没关系,这不我们又请了一个暂时顶替你位置的,你可以安心养养你的喉咙了...可别老是吃炸鸡了。”娃娃脸酒保笑嘻嘻的表示不在意,表现的和他的老板一样佛系。 大妹子瞪着的大眼珠子看着李果,最后咧着嘴道。 “加油哦弟弟,那些人可是很难满足的呢,有些老哥脾气也比较暴躁,要是说话不好听也别放在心上,他们就这脾气。” 说着这大妹子就背着吉他离开了。 而随着大妹子离开后,李果知道到自己了。 提着大吉他来到了原本驻唱坐的位置上。 李果一来到驻唱的位置,旁边就有人起哄起来,是那个嬉皮士画风的矮人。 “哟呵,瞧瞧是谁来了,一个新驻唱,又来了一个新驻唱哦大伙们。” 一旁喝酒的老头子们只是眼皮抬了抬,也没有什么关心的意思,继续一人独酌。 新来的驻唱并不能提起他们的兴趣,都是一些老油子了,都身经百战见得多。 那么多人只有那女孩子能让这些人满意,口味可见一斑。 “话说小伙汁,在这里就别自讨苦吃了,我们这些老头子可是很挑剔的,估计听过的歌比你会唱的还多。”其中一个老头子拍了拍李果的肩膀,好像很自来熟:“当然,你也能说我们老顽固,不过人一老啊,谁没有一点固执的地方呢。” 这话听起来是在道歉,可在李果听来就好像在说【我知道这么很固执,但就是不改~】 李果笑了笑说道。 “你不听怎么知道。”、 “呵,我就是没歌听都不会承认你唱的歌的。”矮人也是个火爆脾气,说不承认就是不承认。 门可罗雀的小酒吧里,吉他声响起。 原本古典吉他不是很适合在酒吧这种地方弹唱的,毕竟古典吉他的声音还是小了一些,除非加上电箱。 但加电箱又少了一丝尼龙拨弦的轻柔味道,那就是电吉他了。 弹奏前奏的时候,已经有人不耐烦了。 “怎么又是个只弹不唱的啊...” 老头子们都很不满意,这和之前那个驻唱弹的有什么区别,人家的吉他技术还好一些呢。 甚至有人已经对李果接下来的表现有些死心了,不抱希望,发出一阵阵切切声,继续喝酒。 李果对此表示很无奈。 这首歌的前奏就是那么长有什么办法啊。 终于,接近一分钟的前奏过去了。 一分钟,基本上是一首歌的三分之一甚至二分之一的时间了,而这首歌的前奏才刚刚结束... Onadarkdeserthighway,coolwindinmyhair 在漆黑荒凉的高速公路上,凉风吹散了我的头发 Warmsmellofcolitas,risingupthroughtheair 科里塔斯温热的气息,在空中袅袅上升 Upaheadinthedistance,Isawashimmeringlight 抬头极目远方,看见微微闪烁的灯光 ...... 这时她点起一根蜡烛,给我前面引路 Therewerevoicesdownthecorridor, 走廊深处一阵阵歌声回荡 IthoughtIheardthemsay... 我想我听见他们在唱。。。 “WelcometotheHotelCalifornia “欢迎来到加州旅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