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二十八章 51楼
体育场外比场内冷清的多,除了些期待散场的小贩,看不到几个人。 粉色的劳斯莱斯幻影静静的停在出口不远处,林宁裹了裹身上的大衣,没有上车的意思。 大卫一直有留意出口,看到林宁时,放下了手里的手机。 林宁似是有什么心事,绕着体育场边默默的走着,大卫见状,调暗了车灯,驾驶着幻影缓缓的跟在后面。 “林红。” “恩?” “我刚差点死了。” “我以为有你我就什么都不用怕了。” “林红。” “恩?” “你刚为什么放她走?” “你为什么这么轻易的就让她走了?” 林宁的声音很轻。 林宁的心很小,当看到一个险些掐死自己的人,依旧能矫健的离开时,林宁对林红失望了。 那种无论想做什么,都有你在身边,那种前方即便是地狱,我们一起猖獗的念头,没了。 “一,不得伤害人类,或看到人类受到伤害而袖手旁观。二,在不违反第一定律的前提下,机器人必须绝对服从宿主给与的任何命令。三、在不违反第一定律和第二定律的前提下,机器人必须尽力保护自己。” 面无表情的林红,平淡的陈述,没有任何情绪可言。 “所以在遗址公园,你会主动去救一个险些落水的大妈。所以你刚刚会放任顾白离开。所以,这就解释的通了啊。” 一直低垂着头的林宁,声音有些颤抖。 “如果是我求你呢。林红,我恳求你,再见到顾白时,废了她。” “对不起。” “上次你还扔人进湖里了,你忘了吗?” “湖边很浅,不会受到伤害。” “呵,她为了一张莫名其妙的清单,为了个不知道是谁的狗屁心愿,就可以肆无忌惮的在那么多人面前亲我,就可以险些掐死我,而你,只会说对不起。” “一,不得伤害人类,或看到人类受到伤害而袖手旁观。。。” “闭嘴。” “是。” “呵,真好。” 林宁自嘲的笑了笑,果然,这世上没有一样感情不是千疮百孔。果然,靠人不如靠己。 希望源于失望,奋起始于忧患。 8厘米的高跟鞋,鞋跟极细。水泥路走起来并没有想象中那般轻松。 有些踉跄的林宁躲过林红搀扶的手,笑着摇了摇头。 没有扶,没有靠,林宁伸手对身后的大卫挥了挥。一直在后面跟着的大卫轻踩了脚油门,粉色幻影停在了林宁右手边。 “喝几杯。” 坐进后排的林宁,指背在车窗上有节奏的敲了敲,指了指窗外不远的51楼假日酒店。 大卫默默的调转车头,副驾的林红和往日没差。 幻影刚刚停稳,迎宾就小跑着迎了上来。脸上挂着笑热情极了。 林宁下车时看了眼驾驶位的大卫,声音很轻却不容拒绝。 “一起。” 51楼假日酒店就在体育场的西南角,51层有个51楼餐厅,林宁以前来过,记忆里和牛不错,环境不错,观光电梯不错。 进店的时候,门口一左一右站了两个铭牌是大堂经理的男女。 林宁旁若无人的走向视野最佳的餐位,身后是腰杆笔直的大卫和面无表情的林红。 落座后,林红默默的站在林宁身后,大卫却是坚持要坐旁桌。 林宁没勉强,点了两份主厨推荐套餐,要了瓶路易十三。轻轻的摸着有些泛红的脖子,侧过脸看着窗外。 腐国的遗嘱必须尽快拿到手,顾白必须废。 和牛食之无味,路易十三的馥郁,令人沉醉。 越喝越清醒的林宁,记忆里,似乎温泉那晚也有一枚相同的银戒。 一口饮尽杯中酒,林宁手指在杯壁轻弹,有些人,总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。 “冷雪那边散了,说这会儿取车太堵,叫我们去51和她碰头。” 演唱会散场的时候,沈墨浓摇了摇手机,冲着一旁的孙云天,张婉凝喊道。 两人比划了个ok的手势,在孙云天的开路下,向51楼缓缓移动。 餐厅上餐很快,大卫直接叫了打包,说是先回车里。 林宁看了眼大卫手里拎的餐盒,侧身叫林红招来餐厅经理,又装了两份主厨推荐,挑了瓶红酒一并交给大卫。 冷雪几人到的时候,大卫下去了有一阵子,那辆粉色的劳斯莱斯幻影就停在观光电梯口。 “婉凝,你家顶楼那位女神应该在。” 冷雪冲着幻影努了努嘴,几人顺着看过去,粉色幻影旁的大卫正在跟一个女人聊天,女人手里拎了个不小的纸袋。 “还真是,这个配色的幻影,西京已知的就这么一辆。” “相请不如偶遇,上去认识下。” 说话的是沈墨浓,对于这个拉法女神林老板,沈墨浓还是很感兴趣的。 一身钻饰的林宁光彩夺目,想认不出都难。 冷雪撇了眼林老板身前的几叠小吃,和一支没剩下多少的路易十三。 “跟她弟一样没品位不说。” “我觉得路易十三蛮好啊,带劲儿。” “红酒更适合她。” 几人说着话,并排走向林宁旁。 “来,茶茶,给林凝姐姐打个招呼。” 张婉凝举着茶茶的一只前爪挥了挥,说道。 “茶茶,你好。” 林宁侧过身,轻轻的捏着茶茶肉肉的爪子,上下晃了晃。 “刚才唱的真好。” “谢谢。” “这些都是咱们公寓群里的,你弟也在群里。” 张婉凝说完,一旁的三人顺势做了自我介绍。 “孙云天。” 孙云天今天穿的少有的正式,估计是从公司直接赶来现场的。皮鞋,西裤,衬衣,马甲,很正式。 “冷雪,很高兴再见到你。” 冷雪一改先前酒吧皮裤的形象,阔腿裤,高跟鞋,长衫,小西装,鼻梁上架着副无框的眼镜。 “沈墨浓。” 沈墨浓穿的很潮,很嘻哈,脖子上带了一长串有的没的,鸭舌帽上还有周董的亲笔签名。 几人林宁先前在酒吧的时候就认识,那部手机里也有几人的好友,这会儿再来一次的感觉,还挺有意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