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七十章 风雷再涌
六月十五,雨。 中原大王镖局,自王万武死后,镖师们走的走,散的散,再加上五大联营镖局的收买笼络,人才早已凋零。 只剩下三十多位忠心耿耿的老镖师还继续跟着王大小姐。 王大小姐最好的闺蜜,小琳也已离她而去,这对她的打击实在不小。 若换作是一般的女子,恐怕早已活不下去,纵然承受得住这些磨难的,也最多是收拾金银细软,找个合适的小地方隐居起来,重新开始一段简单而平凡的生活。 但王大小姐偏不,她性格刚强,她是江湖人,她是霸王枪的传人。 霸王枪的传人绝不是只会逃避的懦夫,这种武器本身象征的就是一种勇气,敢于面对困难的勇气! 所以王大小姐已放下了话。 “只要谁帮我报了杀父之仇,不论老少,不论高矮,不论胖瘦,不论俊丑,不论出身,不论品行,甚至不论武功高低,我都嫁给他!” 王大小姐并非不相信归东景的实力,但是归东景与苏微云的仇怨归一码,而她的杀父之仇又归一码。所以王大小姐打算靠自己的手段来报仇,哪怕这手段并不多么堂堂正正! 此话一出,武林中自然有不少人都心思活跃,蠢蠢欲动了。 倒不全因为是贪恋王大小姐的美色,更重要的是,大家都心知肚明,娶了王大小姐,也就等于是继承下了整个大王镖局。 不管怎么说,大王镖局至少也是曾经的中原四大镖局之一。瘦死的骆驼比马大,就算王万武已死,大王镖局没落,但其整个镖局加起来的价值随随便便凑一凑,也该有个二十万两的! 既有美人,又附权财,两者同时兼备,便很少有人能抵挡得住这诱惑了。 而联营镖局的人也都知道,六月廿五,乃是振威镖局之主与饿虎岗上黑道推选的狮王苏微云的决战之日。 此战的公证人乃是“辽东大侠”百里长青,生死一战,不死不休!谁若想弄什么鬼蜮伎俩,那么非要过了百里长青这一关不可! 所以等苏微云和归东景斗个两败俱伤,而后坐收渔翁之利的想法自是行之不通的了。 唯一的方法就是在六月廿五,苏微云与归东景决战之前便杀掉他,才能赢得千金还,抱娶美人归! .......... 六月十六,阴。 六月十五,王大小姐才放出消息。即便是这消息真的生了翅膀,要想在第二天,六月十六就从大江南北,千里之外赶过来的高手也实在不多。 大王镖局今天恰好就来了一位。 狄青麟。 世袭一等侯,小侯爷,狄青麟。 王大小姐皱着眉头,看着面前那辆有壮汉拱卫,珠宝镶嵌,豪华得足以媲美太子座驾的马车,疑惑地问道:“狄青麟小侯爷?你来是什么意思?” ——狄青麟有三样本事最出名,品酒,品马,品美人。 据传以前洛阳城有一位叫作“蝶舞”的舞姬,在宴会上献罢一曲舞,他只说了一句话: “天下恐怕再找不出第二位女子的腿,比蝶舞姑娘的更好看。” 第二个月,蝶舞长腿善舞之名便从洛阳散出,一直传遍了天下。后来,许多女子都以得到他的一声称赞为自己提高身价的筹码。 这样一位小侯爷,“品”过的女人不但都是最上等的,而且数量上当然不会少。 也绝不会差王大小姐一个。 所以王大小姐才会问:“你来是什么意思?” 她虽然要嫁人,但却肯定不愿成为被小侯爷“玩弄过的女人之一”。 狄青麟探出一张苍白的,英俊得近乎有些妖异的脸,淡淡道:“我来只有两个意思。” 王大小姐道:“哪两个意思?” 狄青麟道:“第一个意思,就是我已经来了。” “这也算一个意思吗?” 狄青麟没有回答。 那神色仿佛是讲:我能来,本身就已经是一件很重要很重要的事情。 “第二个意思呢?” 狄青麟道:“第二个意思是:我来,苏微云就快要死了。大王镖局可以先赶制一批‘狄’家的旗号,大概不出十天便可以用得上了。” ........ 六月十九,雨。 大雨下得很大,几乎像是天上漏了一个大洞。 可在饿虎岗上,还有一个人,哭得比雨势还要大一些。 小苏秦,苏小波。 他不敢不这么哭。 他生怕饿虎岗上的其他人会不顾与他的本就不多的兄弟情谊,一怒之下将他宰掉。 因为“日月双枪”岳麟死了,他不过是出去城里打造了百余枚上好的铁镖,就惨死在山下那间老山东开的破馒头店里。 杀他的人不但留下了尸体,还将名字也一并留下。 只有八个字。 伍先生,归东景,敬上。 伍先生就是归东景,归东景也就是伍先生。 原来饿虎岗上一直神秘难寻,却又威名赫赫的伍先生居然就是归东景。 这无异于是在耗子窝里混入了一只很危险的猫。 岳麟自然不会对“伍先生”存有什么防备,所以他只有死在山下。 耗子死了。猫不一定要哭耗子,耗子却一定要哭耗子。 所以苏小波就拼命地大哭。 他只想能在众人面前表现出足够的悲痛,以保住他的性命。 幸好,岳麟和伍先生一死一走,那么在苏微云和丁喜没发话之前,谁也不敢在山上私自杀人。 ...... 六月廿一,晴。 饿虎岗。 六月天果然说变就变,前两日还是阴雨连绵,今日已变得日气蒸腾。 饿虎岗也迎来了这几天的头一笔大买卖。 一马绝尘,风雷滚滚。 马上的少年穿着蓝碧相间的华丽衣衫,身后悬挂着两个包裹,看上去是有什么要紧的事情。 快马疾奔而来。 “活陈平”陈准望见他,悄悄说道:“你瞧那个锦衣少年,后面两个包裹都圆滚滚的,想必是什么好宝贝。” 立地分金赵大秤却道:“这几天风风雨雨,还是不宜多生事端。” 陈准急道:“抢了这么一笔,至少够好几个月的开销,我们怎么能放过?” 赵大秤还在犹豫,但神色间亦有些心动之意。 像这种贵族少年式的人物又有钱,武功往往也不济,常常是他们下手的最好对象。 “喂,那两位,你们不是要来抢我的东西么?怎么磨磨蹭蹭的?” 陈准坐在茶棚中,至少距离锦衣少年还有十丈之远,他方才说话并不大声,可那人却居然也听见了,由不得他不吃惊。 赵大秤正欲答话,那少年早将马后的两个包裹一把抛了过来,落在茶棚前的竹桌子上面。 布裹顺势一开,褡在桌面,露出了里面的东西。 不是什么宝贝,而是两颗血淋淋的人头! 陈准叫出声来:“金枪银梭,金枪徐!” 他认出其中一颗就是金枪徐的头颅。金枪徐也是用枪的行家,其声名或许只比岳麟差一点。 “这人又是谁?” 赵大秤问道。 陈准看了看,犹豫地道:“有点像是振威镖局的二镖头。” “哈哈哈。”锦衣少年笑了两声,道:“不是像,他就是振威镖局的二镖头。” “我在路上听说他们两个想杀了苏微云,迎娶王盛兰,继承霸王枪的产业。所以就顺手把他们的人头削下来了。” 锦衣少年说得轻描淡写,却吓呆了陈准和赵大秤。 陈准道:“那大侠,您来是......” “我是上山去找苏微云的。” 赵大秤为难地道:“可是......饿虎岗大敌当前,除非有狮王和饿虎的传令,否则谁也不能上山。” 锦衣少年下了马,已大步行上山路,道:“我并不是狮王,也不是老虎,但我一定可以上山。” “因为我是孔雀!”